我该怎么办?
我岳父(离异再婚)去世留下房产一套,我妻子与其继母(即岳父刚结婚两年的妻子)商量:准备将房产过户给我妻子,给其继母现金补偿。由于房产过户给我妻子后将成为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现在我妻子的继母提出新的要求,要我写下放弃对这套房产享有的权利(即该套房产给我妻子独自享有)的约定文书,才肯将房产过户给我妻子。为了顺利过户,我准备写下约定文书,同时我妻子另写一份证明给我(表示该约定文书是为了顺利过户房产而做的,不是真实意思)。请问,我妻子的这份证明有法律效力吗?或者,我还有别的比较好的办法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26-状态:未解决]
陈绪国律师的解答:
可以先进行过户,过完户后再撤销你的声明,你妻子表示同意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