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迷茫中!
案件经过:甲乙二人互不认识,甲为23岁学生,乙无业,20岁。某天深夜2点左右,甲将父亲的车停在路边下车吃夜宵,与乙相遇后二人在街边因喝酒后的口角发生抓扯,甲拿车钥匙将乙打伤,致乙头部缝针。当晚乙以甲抢劫为名向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手机被甲抢走,还用水果刀将他弄伤。甲于第二天下午离开当地到另一城市上课。第三天下午乙发现甲的汽车后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随即扣留该汽车,以抢劫罪立,并称需缴纳10000块保证金才可取车。但事实上甲并未抢劫,二人在抓扯发生后均离开现场。公安局到底有没有权利扣车呢?甲现在未在案发当地(因不想造成更大影响),请问有必要回该地澄清事实吗?如果需要甲出面,请问该如何解释?
补充提问:
如果甲,回到当地,公安会不会以调查唯由将甲 拘留! 如果拘留怎么来处理!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4-02-状态:未解决]
陈绪国律师的解答:
首先汽车并不是涉案物品,所以派出所扣留汽车不对。
其次,如果对方报案,派出所已立案,甲应当澄清事实,让派出所撤销案件。否则,会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