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离婚?(原创)

时间:2014-06-21 16:36:52  作者:沈英华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离婚?(原创)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去年,某男经人介绍找我,自述妻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无法与其共同生活,已经分居三年,并怀疑妻子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想和妻子离婚,问我怎么办。我告知其如有证据证明妻子婚前有精神病史,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否则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某男说没有证据,同意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聘请我为代理人。起诉后,我们主动要求法院调解,经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不需支付抚养费,男方同意适当补偿女方生活费、医疗费并在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双方已经领取了法院制作的《民事调解书》,婚姻关系已经正式解除。

经了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之意见,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调解离婚结案。

 

景德镇律师 沈英华

民革景德镇市委会副主委

政协景德镇市委员会常委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联系电话:13707981937
Email:s7908@126.com

执业机构:江西景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景德镇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破产解散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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