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8-29 22:30:23 文章分类:专业领域
担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常年法律顾问;
为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担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专项法律事务(如消费信贷律师见证法律业务、重大贷款项目)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律师见证书、法律意见书等;
担任项目融资(BOT等)、国际商业银团贷款、融资租赁专项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出具律师见证书、法律意见书等;
外汇法律事务;
接受委托代理借款、担保、票据、保险纠纷诉讼、仲裁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