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两子两女,其中一子一女已亡,请问如何分担赡养费

我爷爷有两子两女,其中大女儿和四儿子死亡,配偶均在,上下二女儿和三儿子,目前我爷爷住在三儿子那,生活起居和生活费均由三儿子个人在照料承担。我爷爷是黑龙江省农村人,请问二女儿应该付多少赡养费每月?大女儿和四儿子配偶有义务拿出赡养费吗?请帮忙回答,谢谢!2010年4月4日(PS:由于二女儿坚持只拿出100月每月,而老人每月生活费最起码需要600元每月。三儿子准备将其告上法庭。请问庭审费用可以在诉状里申请由二女儿承担吗?)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4-04-状态:未解决]
蔡文明律师的解答: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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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泉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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