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13 17:02:16 作者:黄志光 文章分类:法律顾问
案情:中学生张某(14岁)和秦某(12岁)一天在放学的路上拾得一钱包,两人打开一看,里面竟是成捆的人民币,经清点共计10000元。秦某即要求两人平分该款,张某则说先每人拿500元用,剩下的以后再分,于是两人拿出1000元后,将剩余的9000元埋藏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旧房里。过了一个星期,张某和秦某发现所埋之款已丢失。后来失主郭某得知张某和秦某拾到其款,多次与张某和秦某的父母协商返还之事。张某和秦某的父母称该款是拾来的,且9000元已丢为由,拒绝返还。郭某遂向法院起诉,那本案中张某、秦某应当返还拾得的10000元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