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作出规定

时间:2008-12-01 17:08:42    文章分类:立法信息

   已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负责人介绍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完善了审判监督制度,对解决申请再审难、促进审判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决定》的内容比较原则,各地人民法院在适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此次司法解释通过对《决定》的进一步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有利于法律的统一适用,有利于提高审判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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