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出钱购买 父母单位的公转私房产
我奶奶去世以后,94年,我爸全额买了套房子,这套房子是我奶奶单位分的房子,综合了我奶奶和我爷爷的工龄。房产证户主写的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承认购房款是我父母全额支付的这一事实并做了书面证明,按了手印。
从93年到现在,爷爷一直跟着我父母居住,爷爷每个月的工资一千多元,每月只给我父母150元钱生活费,爷爷的工资卡由我叔叔拿着,叔叔定期从卡里支取工资自己花,从未给过我父母,我爸兄弟三个,他是老二,老大已经提前声明不赡养老人也不要老人的任何财产,奶奶去世以后,爷爷在已经把他自己单位分的房子给了老三,现在又要把我爸出钱买的这套房给老三。
我们现在也不是说想完全得到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但是我们认为至少应该得到这房子一半以上的物权,不能由爷爷想过户给谁就过户给谁,必须经过我父母的同意,我们想向法院提出确权,最终像房管局提出证明,这套房子我们也一部分产权。
我在网上查了,这种购买的单位房叫公转私的房,子女没有权利购买,但是可以过户。
如果要求分割财产的话,奶奶去世后爷爷赠与老三的那套,是不是也要归到要分割的财产里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2-25-状态:未解决]
黄志光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说的这两套房应当属于你爷爷、奶奶的夫妻共有财产,在你奶奶去世后,如她生前没有留下遗嘱,你奶奶享有的房产份额应由你爷爷、爸爸、叔叔来共同继承。所以,你父亲应当对这两套房产都享有一定份额,有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