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还是刑事
2005年甲人通过乙人向丙人等借钱,借款数量较低,高息诱使。开始的几次还款及时,骗取了丙人等的信任。最后一次提高了借款数量,高达210万,号称4个月后还款,在第三个月时乙人逃跑,不知去向。2008年,丙人等才意识到这是诈骗,向公安局报案。公安人员在丙人的强烈要求下立案侦查,抓获乙人,乙人承认把钱给了甲人,在强大的压力下,乙人自杀身亡。乙人也是个受害者,此过程中并为获利。丙人等希望将甲人绳之以法,为大家找回公道。可是公安人员反复强调这是借贷不是诈骗,想请专家给与指导,谢谢!!!
补充提问:
请问是否有争议?那么确定是民事吗?怎样区别民事还是刑事?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09-26-状态:已解决]
杨浩律师的解答:
这是典型的诈骗。先以小借及时偿还,然后大“借”料无踪影,符合诈骗特征。公安如不立案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由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