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
甲乙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乙方先出手连续三次将甲方打倒在地,后甲方儿子赶到现场时乙方正用木棍打甲方头部,甲方儿子上前制止时将乙方手臂处骨折,后经住院治疗现已出院,现乙方要求甲方赔偿各项费用二万余万,这样的要求合理吗?甲方应如何处理这件事,双方的责任应如何划分,如需赔偿要如何计算?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10-13-状态:未解决]
杨浩律师的解答:
如需赔偿的话,可以考虑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最好通过诉讼解决,这样可以心明眼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