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解决
您好 我与女方准备结婚 因为我身份证丢失的原因 结婚证要等婚礼举办完才可以取 女方在结婚当天告知我们 不结婚了 我现在要求那方赔偿我方婚礼中所有的损失 包括礼金还有1年半交往的花销 婚礼当天饭店的酒桌 婚纱照 租婚纱的钱 婚庆 租礼车的钱 装修 家具 还另外要了20万的精神损失 可以么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0-13-状态:未解决]
杨浩律师的解答:
显然你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要由女方去承担。像精神损失费20万元是没有根据的。建议:息事宁人,生个小气别再生大气了,在这个时候你的亲人是最烦恼的,做好他们的工作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