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能否附带民事?
请问诈骗案能否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还有诈骗案法院开庭可以不通知当事人吗?
我报的诈骗案受理后,经过了两年时间,现在终于到了法院。法院开审没有给我通知,我在检察院申请的刑事附带民事,法院没有受理也没有给通知,案子快判了我都不知情,请问法院程序合法吗,我是不是能要求重审?
补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请问被诈骗的钱不算是物质损失吗?为什么不能附带民事诉讼?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09-10-19-状态:未解决]
杨浩律师的解答:
你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目前仅限于因犯罪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的案件.法院这样处理没有错误.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对被告人进行民事诉讼,以此获得有效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