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共同有两个儿

夫妻离婚共同有两个儿子,男方还有另外一个女儿。离婚后孩子如何判决。男方在婚前隐瞒真实年龄,以及自己与前妻共同生育的一个女儿,那么离婚由女方提出,是否能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一般能要求赔偿多少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9-04-10-状态:已解决]
蔡绍辉律师的解答:

你好,首先是孩子的抚养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建议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一般2岁以下的孩子多跟随母亲生活,十岁以上的孩子需要征询孩子的意见。除此之外,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家庭、居住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判断,作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决定。
其次是赔偿精神损失费,能够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情况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包括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有以上情况,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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