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被派出所纠缠长达21年的人。

以前我家对门有个叫陈小明的人,他怀疑我是个贼。有一回不知道是他家里,还是外面租的房子被贼偷了。那天晚上,我睡在楼上的床上,听见对门在说什么,好像是说被贼偷了,其中一个听讲话的口气,他好像是派出所的人。本来人家陈小明就怀疑我是个贼,现在又出了这样的事情,怕他跟派出所的人说我可能是个贼,那就麻烦了。第二天,我写了张纸条交给了对门的陈小明,还叫他交给派出所的人看,这也算是澄清了一下。就是因为这张纸条,派出所的人当我是做贼心虚才写的,这一下便说不清楚了。因此他们纠缠我到现在,这已经有21年的时间了,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9-04-27-状态:已解决]
蔡绍辉律师的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可以酌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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