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不退还2万元诚意金

中介带着我去看东方今典的房子,这套房子的报价是145万,我表示145万我肯定不要,中介表示可以谈,谈到满意再签,谈不成诚意金退还(有短信)。2019年4月8日在中介的诱导下交2万诚意金(其中5千直接转给置业顾问),并签委托协议。4月14日恒创中介催着让我去焦作签合同,我说我送上门去买房子,还怎么谈价格,中介这时才说价格不用谈,就是145万,直接过去签合同就行。我表示拒绝以145万购买,对方店长软硬兼施的说:“委托协议上你签过字,赖不掉,要不2万诚意金也不退。要是你去签的话我可以试着给你申请减免一两千的中介费。”我说你们当时怎么承诺的,他说新业务员对业务不熟悉,我气的扭头走了。中介现在以我违约为由不退还2万诚意金。(委托协议中有一条:买方同意以145万或低于145万购买该房屋。中介现在以这一条为由说我违约)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9-05-09-状态:已解决]
蔡绍辉律师的解答:

你好。
合同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认为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欺诈或其他可撤销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合同返还诚意金。

我咨询蔡绍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家企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蔡绍辉律师 > 蔡绍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