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没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测评应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

2016年7月深圳旺财财富网的刘敏向我推销上海紫台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万达商业私有化股权基金,他当时只宣传这一产品若能在A股上市可能翻1.5到3.4倍,即使不上市,万达公司也会按每年8%回购,并宣称这是该产品的安全垫。2016年8月1日我与他正式签署了认购102万元的合同。2018年9月万达公司未能在A股成功上市,今年春节后上海紫台公司给我发来信息称:万达项目两次分配金额为本金的94%左右,亏损原因主要是因为项目中间层级较多,每个层级都会收取费用……我当时大吃一惊,感觉是上当受骗了,当即要求公司因刘敏虚假宣传误导我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公司置之不理。因此我向中国基金业协会、上海证监局等投诉该公司因违规销售而造成的二大过错(深圳旺财财富网非紫台公司代销机构,刘敏也非紫台公司外聘代销人员,因此为了佣金只是单纯宣传产品上市的高回报和即使不上市投资者也能获得8%的万达回购款,对我这个已经66岁的根本不具备这种高风险承担能力的老年投资者进行了误导):一是没有如实介绍这个基金中间层级很多,每个层级都会收取费用这一主要风险点(万达基金合同中没注明这一点),违反了管理部门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等向投资人推介项目时必须如实介绍其主要风险的要求,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二是刘敏2016年与我签署认购合同之前没对我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的必须对投资者行风险等级评估的规定,具有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重大过错。

上海证监局等受理我的投诉后,紫台公司今年3月曾给我来电,表示承认没有对我进行风险评估等过错 ,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但我要求全额赔偿即损失的本金加万达公司8%的回购款(年)时,他们极力辩解此基金未承诺保本保息,而我强调销售人员刘敏当初确实宣传的是8%的回购款是百分之百给投资人的。此后我将这一情况反馈给了上海证监局,该局表示已对该公司适当性管理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将依法处理。但对于我的赔偿诉求,因不在他们职权范围内建议我与该公司进一步协商,或依法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请问我若起诉要求全额赔偿胜诉几率多大?起诉程序是怎样的?若贵所代理大概收多少费用?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9-06-08-状态:已解决]
蔡绍辉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来所里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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