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24 12:48:00 作者:冯立华律师 文章分类:
前几天北京大雨,受淹车辆数不胜数,特别是汽车发动机受损的情况特别多,因为价值较大,也令车主们头疼不已。但是,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多数得到了拒赔的回复。那么,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发动机水淹的损失?
答案是肯定的!
我国绝大多数保险公司车损险中关于保障暴雨损失和免除涉水责任的条款是这样的:第X条规定:保险期间内,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因暴雨造成保险机动车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第XX条却规定:因发动机进水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也就是说,按照前面条款的约定,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然而依据后面的约定,保险公司可以免责,明显相互矛盾。
投保人购买保险的目的就在于分散因无法预料的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及人身损害的风险。保险合同作为格式条款,当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的时候,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保险公司的拒赔的解释属于自己解释,不能代替法律解释。法院通常认定只要买了车损险,车辆在暴雨中正常行驶发生的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不能免责。当消费者遇到保险公司无理拒赔时,只要依法维权,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