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12-29 09:36:17 作者:冯立华律师 文章分类:
我的本命年——2009年律师工作大盘点
2009年——牛年——我的本命年。如今,他即将被虎年接替。本命年怎么样?我决定盘点一下:
1.接案数量及种类:从2009年3月到2009年12月,10个月时间,共接案51个,其中民事案件为44个,刑事案件6个,行政案件1个。
2.结果:
1)刑事案件:
(1)李某盗窃案,由海淀区公安局侦查,海淀区检察院公诉,海淀区法院审理,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
(2)郭某容留卖淫案,由朝阳区公安局侦查,朝阳区检察院公诉,朝阳区法院审理,判决有期徒刑8个月。
(3)任某抢劫案,由大兴区公安局侦查,大兴区检察院公诉,大兴区法院审理,至今没有结果。
(4)李某某盗窃案,由海淀区公安局侦查,接案后10日内,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后经努力,一个月后,以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为由,撤销案件,获无罪释放。
(5)马某故意伤害案,由丰台区公安局侦查。周某作为受害人,被打的6处骨折。案发后5个月,侦查机关以案情疑难为由拒不抓捕犯罪嫌疑人。马某气焰嚣张,扬言继续要反过来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周某及其母走投无路,哭求接案。接案后,立即发函给市局局长。一周后,马某被刑事拘留。两周后,马某家人找到周某,要求赔偿以换取撤案。后周某得赔偿款后撤案。
(6)马某故意杀人案。由丰台区公安局侦查,因病,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2)行政案件:
肖某不服密云劳动局认定工伤一案,上诉到二中院。接案时,告知按目前国情,胜诉希望渺茫,肖某坚持委托。后,维持原判。
3)民事案件:
(1)代理某液化气公司诉某饮食公司买卖合同案,历经丰台区法院3次开庭,最终支持了某液化气公司的诉讼请求,同时驳回某饮食公司的反诉请求,获全胜。后,某饮食公司上诉到二中院,被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代理神光集团公司诉陈某侵犯企业名誉权案件。经石景山区法院判决陈某登报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3)代理漪宏亭公司诉某教育科技公司履行合同案。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加工广告笔后,被告以种种理由不接收。经丰台区法院4次开庭,被告被迫同意接收订货,支付货款。
(4)代理漪宏亭公司诉江西某商贸公司承揽合同案。上述案件刚结,漪宏亭公司又委托起诉江西某商贸公司。案情与(3)类似,但不同的是,江西公司已销声匿迹。经一周左右的艰苦调查,发现该公司因违法经营,已悄悄换名。查明真相,迅速起诉,经缺席审理,判决委托人胜诉。
(5)代理董某追讨车辆贬值损失案。经6个月审理,高院指定机构鉴定,最终董某获胜。
(6)代理陈某交通事故及工伤索赔案。陈某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交警认定同等责任,对方当事人经济十分困难。委托后,制定两步走方案,一边走交通事故索赔,一边走工伤索赔。经一个月的努力,交通事故方面协调50万赔偿金。又经半月努力,工伤获赔偿近20万元。未进入法律程序,当事人总计获赔近70万元。
因时间关系,其他不再一一列举,除上述案件类型外,还有房地产案件8件,加盟连锁案件3件,劳动争议案件6件,离婚案件3件,公司纠纷案件3件,合同纠纷10件,其他5件。
胜诉率:
一审案件,未进入法律程序即达目的的3件,进入法律程序后,调解成功的2件,判决的33件,胜诉率100%,
二审案件,共7件,1件败诉,6件胜诉,胜诉率:86%。
根据上述数据,案件委托律师最好在一审,到二审时,因法院内部问题,特别是一审败诉的案件想获改判是比较难的事。
以上数据,皆有据可查,能保留的文书我都会尽量保留,欢迎各位找我核实。怀疑是聪明的表现,看看社会上忽悠之士大有人在,晒一晒真实的家底,才能让人相信你到底是骡子还是马。做广告,做推广,是营销,能力大小,还是看家底。欢迎同行都晒一晒家底。
另:上述案件均未托人走后门,因为我认为那不是律师干的事,不要再被香港媒体称为“皮条客”。原来有当事人经反复询问,确认我没有后门后,放弃委托,我丝毫不后悔,因为上述事实证明我这么做是对的。因为,不相信法律,我的工作就不可能获得认可。有很多自称有后门的律师,你看他们做出了什么成绩吗?
本人欢迎疑问之士随时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