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07 09:19:29 作者:冯立华 文章分类:
您好,请问男方长期不回家,最长时间有十四个月,并且此期间没给过家里一分生活费,除自己还要抚养双方一女孩,请问这是不是遗弃行为 匿名 就 你好 双方同意过户孩 评论
答复:如若女方没有劳动能力或孩子有重病需医治,则男方属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