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律师您好,我是做家政工作的,都是兼职,每天做五份工作。12

时间:2011-01-11 18:44:55  作者:冯立华律师  文章分类:

冯律师您好,我是做家政工作的,都是兼职,每天做五份工作。12月1日被车碰伤,休息37天,每月收入4800元,现在对方保险公司只给两千,对方驾驶人让我起诉告对方和保险公司。 我骑的是电动自行车。对方全责。我有五家雇主给写的工资证明。 我要是起诉的话赢的把握吗 谢谢您 急需您的帮助

冯律师解答:有。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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