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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的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因诈骗被判七年,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时间是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2月27日,执行书已送达。现已生效。但法官说,生产后可能还要收监,请问:1。法官所说生产后收监,是指暂予监外执行一年期限内收监?还是指生产后就收监?2。请问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内可否去外地?3。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内可否有减刑?
咨询者:
sangsang
北京
[
咨询时间:2010-01-03
-
状态:已解决
]
冯立华律师的解答:
1.2010年12月27日后 2.需经执行机关批准 3.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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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立华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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