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样要回我的钱

2004年,甲与我及其它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但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2007年,甲与我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甲以8万元的价款收购我持有的公司8%的股份,但也没有办理股权专人手续。甲支付了三万元后,就一直不履行约定的付款义务。2009年1月18日,甲向我出具欠条一份,明确规定:甲在2009年2月15日前付清剩余的五万元,否则甲自愿将所拥有的汽车归我所有。
但是,乙过了2月15日仍未还钱,也未将车给我。
问:我现在怎么办?
多谢各位高手,帮忙出个主意啊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2-23-状态:未解决]
仲玉华律师的解答:

你好。建议你先对甲的汽车做财产保全,这样他就无法出卖该车。然后在保全后的15天内到法院起诉要求他偿还债务。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会胜诉。胜诉后,你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拍卖甲的汽车或双方协商定价来实现你要回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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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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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科教文卫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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