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对承租人承担责任和赔偿?
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现将企业厂房房出租一家民营家具企业,当时租房时这家民营企业将03年--2011年房租金一次性交付。现在县政府将企业土地、厂房一次性卖给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开发。承租人厂房还有两年没到期,承租人要求我退给他两年租金(每年5000元),要求按现有投资和附属设备(包括锅炉、暖气、带锯、烘干房等设备)现在年租金可能二十四万元,另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承租人说是我厂违约合同。我如何向承租人说明怎样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向上级机关反映。上级说让承租人找开发商协商,承租人说同我签订合同就向我说。虽然终止合同是政府行为,我不知道根据什么法律解释,更不知道谁对承租人承担责任和赔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1-29-状态:未解决]
仲玉华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只需返还承租方余下的租金即可。因为政府拆迁是不可抗力,你不用承担其它责任。告诉承租人依法向拆迁人要求安置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