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领导利用权利扣老百姓占地补偿款
您好,我是辽中县管辖内太平村,村民,我们村于2008年土地动迁,动迁款每亩地24700元,人口份每人8500元,就在我们家去取钱的时候,村领导就以我们家以前欠村里17000元钱土地租金为由,在加上2分5的利息滚了四五年滚到50000多,现还不够扣的呢,请问这是放高利贷吗?我们欠的地租金钱村里直接这么扣算犯法吗,我们村民欠村里这钱的有好几十户,都被扣了,老百姓都不敢吱声?请问我们应该向哪些部门反应呢?求求哪些好心的律师帮帮我们百姓吧.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0-04-03-状态:未解决]
仲玉华律师的解答:
你好。你和同一情况的村民应该起诉村委会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土地补偿费应平等分配,这与你们欠村里地租是两回事。在你们没有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村委会无权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