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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到期取暖问题
我租商服2011年2月30号到期。2010年要交取暖费。一年七个月取暖期。10月到五月。因为房子到期所以我交到2011年2月底。还有两个月取暖费应该房东自己交。房东现在拒交。我也不可能给他交我不用的那两个月。我现在不交说要我搬走。我有合同的。他是不是没权利让我搬走。因为没有到期。请律师帮我出出主意.谢谢·!
咨询者:
fa135939
黑龙江
[
咨询时间:2010-10-18
-
状态:未解决
]
仲玉华律师的解答:
因为合同没到期,你有权利继续使用房屋。余下两个月的取暖费应当由房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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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玉华律师
执业机构:
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黑龙江 大庆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科教文卫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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