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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就是他是在商场卖货的,在卖货的时候有一些私收的现象,他工作的单位是一个大型商场,收款都是走款台的,不允许私收。比如说一件商品老板让他卖110,他就卖150,就多卖了40,这40他就写上自己私收的商品,大概得有五六千块,这算不算犯罪呢?
补充提问:
要看数额,数额大概是五千多。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2-23-状态:未解决]
仲玉华律师的解答:

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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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黑龙江 大庆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科教文卫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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