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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问题
一个男人以男朋友的身份向一个女孩借钱,打了借条,但迟迟不还,同时这个男人还有其他女人,目的都是为了借钱,最后女孩决定起诉该男子,这个男人是上海的,工作在东北,女孩是东北人,请问是否可以在东北即女儿居住地或者是在男子工作地提起诉讼?
咨询者:
fa184285
黑龙江
[
咨询时间:2011-02-28
-
状态:未解决
]
仲玉华律师的解答:
如是男子在东北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他的工作地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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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玉华律师
执业机构:
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黑龙江 大庆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科教文卫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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