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咨询

我家一共五个孩子,我前面的四个孩子是我父亲和前妻生的,他的前妻已经过世20多年,父亲也于我15岁时过世,当时家里有个楼房,父亲临终时口头交代给我的姐姐,说这个楼房以后给我,不过没有做产权人名变更,因为父亲觉得没有给我养大成人,这栋房子算是让我们母女以后的生活不那么艰难。现在10多年过去了,我和母亲一直住在这栋房子里,现在母亲岁数越来越大,我也结婚另过了,我想知道我这个房子我能怎么分配呢?这种口头遗嘱算数吗?如果我买房子的话需要征求另外几个人的意见吗?都需要什么手续啊?如果我不想卖的话,这个房子能改成我的名字吗?是按照继承遗产的方式?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3-10-状态:未解决]
仲玉华律师的解答:

如果其他子女不认可存在口头遗嘱,房子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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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黑龙江德论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黑龙江 大庆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知识产权 房产纠纷 科教文卫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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