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卖房吃差价不退款怎么办
你好,我在重庆有套房子,以前是通过张介绍购买的,她也是那个小区的业主,因为我在北京工作,09年9月份我和老公在北京做公正委托张帮我们卖房,我们一直通过手机通讯联系,她告诉我买房只愿意32.8万购买,我们就口头同意了,(因为我不知道那个区域具体房价),张通过银行汇款付给我订金1万元(她告诉我是买房付给她的),收到订金后我短信回复她收到订金1万,10月8在重庆的舅妈亲自把我快递给她的房产证,委托书等资料现场拿给张,同时她也承诺带上买家一起签买卖协议(舅妈一直在场),以及把尾款31.58万汇款给我(扣除物业费和给张的2000元好处费,张说是买家转给她的)因为我们担心张把我房子出租或者1房2卖,所以让她签了承诺书,是我们打印出的格式,她填写和签字,填写内容有买房姓名身份证和价格32.8万,以前没告诉我具体买家是谁,所以我们就让她自己填写买方,12月份我电话询问房子过户没,她说早已过户,我也放心了。前天我在网上查询那套房子产权的时候看见上面的买家是李瑞雪和联系电话,我们电话联系后,我才知道她是38.3万买的我那套房子,并且张从来没有带她见过我的舅妈,这时我才知道我们都被骗了,承诺书上买房确实是李瑞雪,张早在以前已经和李瑞雪谈好价格38.3万,只是骗我们说只有32.8万,并且让买房自己交物业费(实际张转给我尾款时已经扣除物业费,她说帮我代缴)。昨天和张沟通,她承认这件事,说这是潜规则,不退钱,最后协商同意退还我1.3万,我没同意.
补充:买家和张私下签的协议是37.8万(买方自己完税),但是过户时明面协议是28万(为了避税),张在我舅妈在场时和假买房签的协议是32.8万,协议在我这里.假买房一直利用真买房的姓名在签了相关合同和资料.
请问,我怎么才能要回我的5万??非常感谢!
补充提问:
真正买方大概是10月几号给张交的订金1万,首付款大概也是10月份付的12万,尾款通过银行贷款。张告诉我9月份收1万订金那人叫A,但是后来不愿意买房了,又担心我不退订金,所以他们两个商量,张出资几万,A出资20多w,把31。58万凑齐转给我,私自打算以后有机会再出售。所以10月8日张带去和我舅妈见面以及签冒名合同等相关手续的就是A,后来售给李瑞雪后赚的5万,A分走3万,张2万。当然这一切我都不知道,都是张告诉我的,也无从取证是否中间有这个人。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0-01-07-状态:未解决]
朱叶律师的解答:
你们之间是委托关系。而且是有尝委托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第四百零一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第四百零六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受委托人实际上是侵占了你的财产,其应当返还你!如调解不成可以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