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依据能判案吗
我和高宝生签订了经过公正的石料厂承包合同,合同中约定由高宝生自主经营,只给我承包费,,合同期满后,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高宝生结清,如有遗留,与我无关。我履行了合同约定,合同解除后快两年了,给高宝生干活的工人和外欠账户告我和高宝生,我和高宝生不是合伙人,依合同法高宝生应承担全部责任,然而法院不管我对其欠款真实性的怀疑,且判我负连带责任,先行给付,然后再让我跟高宝生要,本来两角债法院且给判成三角债。
一,工人有九个经劳动仲裁因超过时效被驳回后十五日内没起诉,法院不应受理
二,法院没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进行查证
三,未经仲裁法院不应受理,
四,法院不按合同法依法判案
五,我是工商个体户,遵纪守法,履行了合同,没有过错
六,律师说法院判此案没有法律依据
请问:此案法院这样判我负连带责任对吗?法院不依法判案咋办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1-31-状态:未解决]
朱叶律师的解答:
按照你所说的,你不是个承担责任的主体,法院判决你承担责任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