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买卖的问题
我妈妈看中了一套拆迁的赔偿房屋,和该房主协商好了价格和付款方式,妈妈交付了定金给房主,后来才听说赔偿房要5年才能过户,之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房主要我妈妈和他阿姨签说此房屋法院已经判给他阿姨了,并拿出了法院的判决书,大体内容是:由于房主给他阿姨接了30万因为无力赏还,用此房屋抵债给了他的阿姨,要求房主拿到产权证后过户给他的阿姨。
请问:
1,这样的房屋能买卖吗?
2,要是能买卖,我妈妈是给房主签合同还是他的阿姨?风险有多大?
3,这种房屋到底要几年才能过户?
4,要是不能买卖我妈妈能要回他交给房主的定金吗?
谢谢!
补充提问:
该房屋是房主的老房屋被开发新楼盘后拆迁赔偿的,房主刚拿到房子,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法院的判决书是根据拆迁协议判决给他阿姨的,要求房主拿到房产证后过户给他的阿姨,这种情况我们能从他阿姨手上购买该房屋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0-06-26-状态:已解决]
朱叶律师的解答:
你好:我只能以你的文字材料作下解答:
1、可以买卖。该处房产有房产证,房产证权利人可以交易。但你说的房主借钱无力偿还,该房是否是抵押物不知道。如果办了抵押登记该房则不能买卖。
2、法院的判决已经确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是第三人。原房主已无权处分,如第三人愿意卖的话只有与第三人签合同!
3、如果当地有你说的规定依照规定,没有规定的话交付时即可办过户手续。
4、能要回,不能买成如果是房主造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