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咨询

我一个朋友在前年向我借了30000块钱,当时就写了一份欠条,说明了时间一年,附加了从借钱当天起不计借款本金每月另附我1000元生活费,在去年欠款到期时,他提出延期半年重新立了份欠条,前面那张欠条只有他本人签名,后面第二张让他加按了手印在金额和名字上,应今年6月就是欠条上到期的时间,他没有按时还款,之后我在怕以防万一的情况下将我跟他讨论还钱这方面的手机通话给录了下来, 一直到现在他也没有还钱我。 所有我想了解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走法律程序是否可以起诉他了?还有我以上所说的这些证据对我这件债务纠纷胜算大吗? 急急急!!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0-08-19-状态:未解决]
朱叶律师的解答:

可直接起诉,按照你说的证据可胜诉!

我咨询朱叶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安徽皖光大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银行保险 刑事辩护 资信调查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朱叶律师 > 朱叶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