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咨询
我的手在上班的时候弄伤,在第一家诊所做了一次手术(打过2次麻药)未成功后,确定无法治疗后转到另一家医院,在该医院完成治疗后发现手有部分麻木现象,几天后发现仍有麻木现象,医生判定可能是手术时伤到手神经系统,请问,这种医疗事故应属于哪家医院的责任。
需要律师代理的话胜算有多少?代理费用多少钱?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13-状态:未解决]
孙可平律师的解答:
可以考虑工伤及医疗事故。经过二家医疗机构治疗,患者无需举证证明由哪家医疗机构造成的事故后果,该二家医疗机构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哪家医疗机构能够证明无责任,需要举证证明。参照《医疗故事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