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咨询

我的手在上班的时候弄伤,在第一家诊所做了一次手术(打过2次麻药)未成功后,确定无法治疗后转到另一家医院,在该医院完成治疗后发现手有部分麻木现象,几天后发现仍有麻木现象,医生判定可能是手术时伤到手神经系统,请问,这种医疗事故应属于哪家医院的责任。
需要律师代理的话胜算有多少?代理费用多少钱?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13-状态:未解决]
孙可平律师的解答:

可以考虑工伤及医疗事故。经过二家医疗机构治疗,患者无需举证证明由哪家医疗机构造成的事故后果,该二家医疗机构应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哪家医疗机构能够证明无责任,需要举证证明。参照《医疗故事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我咨询孙可平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黑龙江中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黑龙江 哈尔滨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孙可平律师 > 孙可平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