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仲裁:未签订合同双倍工资和加班费
上海某公司,由于规模较小,存在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及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现状。在今年引入一位经理级人员,进来半年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在半年期间表现一般,由于此人工作执行不力造成公司损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现去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半年期间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期间周末的加班费(但是没有加班单);一般这样的仲裁企业如何处理较好!
补充提问:
如果由于员工的原因导致公司损失,公司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1-02-状态:未解决]
桑德文律师的解答:
工作一个月以上,应签劳动合同工。没签订应支付双倍工资。由于单位不遵守劳动法规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是否加班需要职工提供一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