钝器伤害至轻伤(加急)

战友之间一方老实(因平时太老实总是有人欺负)时间长了憋的太久对方先动手情急之下就地取菜刀砍伤头部7至8厘米‘经诊断为轻伤’这算不算正当防卫过当将怎样处理。。。谢谢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3-04-14-状态:未解决]
桑德文律师的解答: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与对方先动手是否持械等有关,如果对方未持械不足以给己方造成严重伤害而用菜刀砍伤对方不属于正当防卫。对方有过错可减轻对己方的处罚程度。

我咨询桑德文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一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烟台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刑事自诉 股份转让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桑德文律师 > 桑德文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