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咨询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4年了。前3个月单位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合同后,补200元在工资折上,算是社保;之前一直未交,这个月初,我已书面提出辞职,请问,我能要求补偿什么?如果能,以什么标准补偿?谢谢!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09-03-10-状态:未解决]
王玉琳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用工单位给你补偿单位应该承担的三险。各地区的标准不一,请向当地劳动局和社保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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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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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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