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被人打伤,额头上缝了十五针”
谢谢您先前的回复!但现在情况有变:更加复杂了:打人者是我妈妈的职工。不服从我妈妈的管理,打了她。当时妈妈单位没报警,我感觉他们所谓“公平公正”看来不准备干预。但事发当时没人拍照取证,沾有大量血迹的证据目前失踪。打人者随后入院(那医院只要给钱就能帮人作假),他家人称“精神病”后自己认为站不住脚,利用打人者原本已有的“眼底出血”称是我妈妈打击所致,并声称准备做手术。————看来打人者有“高人”支招。
期待您的再次回复! 麻烦您了,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03-状态:未解决]
赵常民律师的解答:
建议你们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对方主张患有精神病委托法院对其进行司法精神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