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上摔伤治疗及赔偿的问题

我父亲今年60多岁,11月10日在建筑工地上不慎从三楼的墙上面摔了下来(没有签劳动合同),当时是下午2点左右,包工头知道后当时没有送医院,而是待到下午4点多看到头上的血一直在流、止不住后才送医院,(没人性,这么冷的天让一个受了重伤的老人躺在工地上)送到医院后只交了两千元钱,就不管了,只留了一个工人在照看,也不给工人留下钱。晚上10点多才通知我家人,医院没有钱了就给停药了,我家只好自己缴钱继续冶疗。现在我该怎么办呀?请专家帮我分析分析,给出个主意。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17-状态:未解决]
赵常民律师的解答:

你父亲虽然与这个工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你父亲与这个包工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老板是雇主,你父亲是雇员,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雇主应当赔偿。因此这个包工头有责任赔偿。如果他不再继续支付医疗费,那么先自己支付医疗费但要保存好这些票据,待你父亲出院后找这个工头向他索赔。如果拒绝支付,就到法院起诉要求他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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