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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怎么才能无风险留给子女
2004年跟原配离异,育有一女,06年又结婚,跟现任无子嗣,现房子拆迁,得安置房在我名下,想全部给女儿,怎样才能让女儿无风险得到房子呢?
咨询者:
fa475377
江苏
[
咨询时间:2013-06-05
-
状态:未解决
]
魏国鹏律师的解答:
你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份赠与公证,约定把房屋赠与给你女儿,公证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就可以让你女儿无风险获得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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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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