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怎么才能无风险留给子女

2004年跟原配离异,育有一女,06年又结婚,跟现任无子嗣,现房子拆迁,得安置房在我名下,想全部给女儿,怎样才能让女儿无风险得到房子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3-06-05-状态:未解决]
魏国鹏律师的解答:

你应该到公证处办理一份赠与公证,约定把房屋赠与给你女儿,公证书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就可以让你女儿无风险获得房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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