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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以什么法律名称来告他?
我和对象同居六年,后来经常吵架,他提出分手我同意了!可是他经常的到我住的地方来吵闹,还摔砸东西,我阻拦他就推搡我,有时还用枕头闷我口鼻,用电线勒我!以至于经常的把我弄得身上到处淤血!请问我该如何告他?可以索赔吗?
咨询者:
fa477321
辽宁
[
咨询时间:2013-06-11
-
状态:未解决
]
魏国鹏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他赔偿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和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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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鹏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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