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抚养权

女儿未婚生的。已四周岁。由爷爷奶奶在抚养,男方根本就没管。而且已婚又生一女。我还未婚,而且有时间能力照顾孩子。
男方没抚养,可是男方出具了村委会的是男方在抚养的证明和幼儿园提供的小孩由男方接送的证明。工资证明也开了张差不多7000元的。
根据男方所说的上班时间和工作这些证明,明显是不符合事实的。男方在市区工作,根本没时间没精力抚养接送小孩上下学。工资也大大超过货车司机行业的工资。
可这些法院都不管,确认生效了。就以一条改变生活生活环境不利子女健康成长将抚养权判给男方了。
现我已上诉,律师是说。都是法院系统的怕难变更过来。
现在我该怎么办,各位还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3-06-15-状态:未解决]
魏国鹏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到上级法院申诉解决。

我咨询魏国鹏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魏国鹏律师 > 魏国鹏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