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今年11岁,读小

我小孩今年11岁,读小学六年级,前段时间因为同班同学先动手打他并且打完就跑,随后我小孩就追,追到楼梯间不小心摔倒,门牙碰掉一粒,还有一粒门牙碰破,随后老师通知我们带孩子到医院治疗,经过3次治疗无大碍,但医生说,牙齿要到18岁之后再补(因为之前在8岁左右换过牙齿),就目前来讲换牙也要4000左右(医生说的),还有一些治疗的费用(可能需要好几百)。请问责任在于谁,学校有没有责任?对方有多大责任?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7-11-30-状态:已解决]
魏国鹏律师的解答:

主要责任由对方小孩的家长承担,占百分之八十左右的责任,学校承担监护责任,承担百分之二十左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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