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红绿灯,没有交

在没有红绿灯,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我左转,速度不超过20,对方直行,速度不低于一百,严重超速,两车相撞,交警划分我全责。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我走到路口中间的时候,对方车还没有进路口呢,我转的是中间车道,但是在我左转还没有转过去的时候,对方车从后面过来,压线行驶,和我车相撞,撞击点是对方前后门中间位置和我车辆右前方大灯处。交警划分我全责,理由是左转让直行。我不服这个责任认定,如果申请复核或者走司法程序,有没有可能更改责任认定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7-12-03-状态:未解决]
魏国鹏律师的解答:

对方超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十字路口时速不能超过30公里,对方严重超速,且对方车辆从您后方相撞,属于追尾行为,这是对方两个主要违规的行为,应该承担主要以上责任。您没有超速,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情况下,也不构成闯灯。虽然是左转让直行的原则,但是对方超速严重,应该承担主要以上责任,您应该走复议程序或者司法程序,可以改变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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