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ftminer网友:
你2008-10-19 21:58:10 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该证明应当由你朋友写;
二、证明的内容应当写清楚:“×××向我(或公司)借款10万元,于2008年×月×日已还清。因为我借条丢失,特立此据为凭。我声明:×××与我(或公司)已无任何债务纠纷。如果今后出现×××的借条,该条无效。
声明人:×××,2008年×月×日。”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2008-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