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伙伴撤资问题!!

2008年4月1号,我与朋友合股开了一家电脑店,一人出资2万5仟RMB。一直营业到2008年10月25号,我的合作伙伴正式提出要求撤资。请问下我们应该怎么分配双方应有的财产?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8-10-26-状态:未解决]
陈宗荣律师的解答:

你与你的伙伴之间是一种合伙关系,“赢亏共担”是合伙的基本原则。如果要散伙,你们要对电脑店的财产、债权债务等帐目进行清算,然后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的财产。如果电脑店归一方经营,另一方要给退伙的一方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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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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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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