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相不给员工上保险

我们公司和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说有福利补贴,但是当你转正之后却把应缴的保险钱,公司和个人部分都从自己的福利补贴中扣除。并且在合同中说公司只是代收保险费用。这个合同有效吗?我们要是不想扣钱上保险她就让我们写申请说是自己不想上保险。这个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这个合同和申请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要是请求仲裁,会是个人还是公司会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8-11-11-状态:未解决]
陈宗荣律师的解答:

xiaopangpang1网友:

你2008-11-11 16:36:44 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劳动合同中就应当包括社会保险的内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大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小部分由劳动者缴纳,对于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公司不能转嫁给劳动者负担。

二、公司只有权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应当由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比如养老保险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其他的就无权扣除了。

三、如果公司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是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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