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产生的房产和抚养权纠纷

我现在在跟老公离婚,向咨询两个问题:

一、关于孩子,我想孩子的抚养权可能男方不会放弃,但是我能否有方法事先说明,如果男方再婚时,孩子必须由我来抚养,因为我本人是不会再婚的,我担心对方再婚时,我孩子会受罪。

二、关于房子,现在房产证上是男方与他父母的名字,我能要求占房子的多少,那一份能不能不通过法律方式解决,而是跟男方协商立据,其实我没有无所谓,但是必需考虑到男方再婚时会把属于孩子的那一份夺去。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8-11-16-状态:未解决]
陈宗荣律师的解答:

xiaoge网友:

你2008-11-16 05:55:02 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夫妻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判决,法院只会根据现在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定,而不会假设今后男方再婚时,如何如何。如果今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你还有权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二、该房子是你老公与他父母的名字,那么该房子首先是你老公与其父母共有。如何房子是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么,该房中属于你老公的部分,是你与你老公共有。如果房子是你们结婚之前男方就有的,那么该房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你对该房不能主张权利,更不要说你们的孩子了。

三、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写入协议中,比如“当一方再婚时,孩子归另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等。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200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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