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他家小孩出事关不关我们事?

大家好!

今年九月的一天家里出了一点小事,那天我姐(已婚)几个朋友在我们家玩(打麻将)。那时正是旱季,我叔叔在我家用电抽水。当时我家人都不在只有我姐他那几个朋友们在打麻将,他朋友和一小孩四岁和他妈一起。他妈在打麻将没管小孩,当时小孩不知道什么的摸到了电线把手指头打掉了。当时我爸妈都不在家,可现在他们打官司来打我家人。我爸妈感到非常无赖。第一人不是我们请来的。第二电不是我们搞的,电在我家但电不是我爸妈接的。再讲我家人对那事毫不知情。关我们家什么事?希望大家能给我一点帮助。

我的邮箱是cctv327@qq.com

2008年12月04日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08-12-04-状态:未解决]
陈宗荣律师的解答:

一、我个人认为,小孩受到的损害是“多因一果”造成的,应当由以下几个人承担赔偿责任:1、小孩的监护人(小孩的父母);2、电的使用人(你叔叔);3、电线线路所属的房屋的所有权人(你父母)。

二、其中,小孩的监护人(小孩的父母)和电的使用人(你叔叔)的责任要更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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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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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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