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你可选择要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以你上年度的平均工资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