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sheng 网友:
你2008-09-15 15:16:26 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债权的时效期间为2年,也就是说借条载明2007年10月13日还,你必须在2009年10月13日之前主张权利,否则你就会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打不赢官司。
二、这类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的官司不请律师自己可以打,但是,你必须知道打官司的规则,特别是举证期限、证据必须提交原件等。如果遇到对方说“没有钱还”时,还必须对对方的财产进行调查、采取保全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还是要请律师的,否则你会因小失大。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二○○八年九月十五日
